【号外】嘉兴经开区(国际商务区)2016年学区划分新鲜出炉!
| 招商动态 |2016-06-13
千呼万唤始出来,继嘉兴市秀洲区和南湖区学区划分公布之后,备受关注的经开区、国际商务区学区划分也新鲜出炉!赶快来看看你家孩子在哪里上学吧!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2016年小学施教区划分表
城南中心小学
城南街道部分区域:中环南路—嘉桐大道以南。包括百妙社区、金穗社区、禾源社区、长新社区等。
运河实验学校
城南街道部分区域:中环西路以西,嘉桐大道以北,运河以南区域。包括良秀社区、天佑社区等。
洪兴实验学校
嘉北街道部分区域:城北路以西,包括金都社区、常秀社区、昌盛社区等。
阳光小学
嘉北街道部分区域:中环北路以北,城北路以东。包括阳光社区、阳海社区以及紫溪社区等。
塘汇实验学校
塘汇街道区域:包括茶香坊社区、锦绣社区、华玉社区、永政社区、新禾家苑社区等。
杭师大
经开附小
府南校区
长水街道纺工路以西区域。包括府南社区、由拳社区、长水社区、联星社区等。
石堰校区
长水街道纺工路以东区域。包括中南社区、庆丰社区、石堰社区(含石堰新村),东栅街道文贤社区临时划入。
嘉兴市实验小学西校区
嘉州美都、百墅花园、盛大花园。
友谊小学
天河社区、建明社区、友谊社区、花园社区(花园小区、东升苑)、金域兰庭。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2016年中学施教区划分表
城南中学
长水街道部分、城南街道部分区域:中环南路—嘉桐大道以南。
包括百妙社区、金穗社区、长新社区、禾源社区、府南社区、长水社区、由拳社区、联星社区等。
运河实验学校
城南街道部分区域:中环西路以西,嘉桐大道以北,运河以南区域。包括良秀社区、天佑社区等。
洪兴实验学校
嘉北街道部分区域:包括天河社区、建明社区、友谊社区、嘉州美都社区、常秀社区、金都社区、昌盛社区等。
塘汇实验学校
塘汇街道区域:包括茶香坊社区、锦绣社区、华玉社区、永政社区、新禾家苑社区等。
备注:1、嘉北街道的阳光社区、阳海社区、紫溪社区临时划入清河中学。
2、石堰社区的初一新生临时划入余新中学和城南中学;中南社区、庆丰社区初一新生2016年临时委托南溪中学。
招生办法
全区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统一在6月25日、26日进行报名预登记,7月10日前完成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报名材料的审核工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无异议后将录取名单报我局备案。7月底发入学通知书,并于9月5日前完成浙江省中小学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办理学区户籍、住房产权证、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产权房指的是除单身公寓及商业外的普通住宅。
区内企业员工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时间截止到7月10日。
新居民积分于6月15日起到各街道新居民事务所申请参加积分。
招生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新生与父母同户、同住,常住户口、房产在施教区内者,学校首先予以登记。
2、本区户口新生确因住房困难,祖孙三代一直同住一处,家长在本区无分、购、租等其他住房,家长提供无房证明,学校实地核实后予以登记。
3、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招商引资投资者、高层次人才和回归浙商子女等政策性规定,申请就读我区学校的,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4、新生户口与父母产权房不一致的,应及时办理迁户手续。若迁户确实有困难的,到父母产权房所在施教区学校登记。
5、在本区取得合法居住手续的外国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我区学校的,由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录取办法
各中小学按照 “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招生时原则上按以下顺序进行招生报名登记(在生源超额的情况下,以户籍证件取得时间的先后为序安排就近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住房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
2、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施教区内,学龄儿童父母无其他产权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
3、适龄儿童、少年在本文发文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适龄儿童、少年有本区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
5、持市本级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如过渡地在本区,凭拆迁过渡协议,在过渡期间由区教文体局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6、适龄儿童、少年为经开区外嘉兴市内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且住房要达到经开区迁户标准;
7、适龄儿童、少年为嘉兴市以外户籍的,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住房要达到经开区迁户标准,并在我区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和在我区缴纳社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同一类情况适龄儿童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办法,报区教文体局审核同意后执行。该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新居民子女入学工作
学校在规定的班学额内,在确保完成本校学区内招生任务的前提下,应积极吸纳父母在我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就读。新居民子女入学原则上按以下顺序进行报名登记:
1、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子女入读公办中小学,按照区内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区内公办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各学校在班额允许的前提下,结合我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制度,按新居民父母积分由高到低录取其子女入学,录满为止。新居民子女父母须持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小学满二年,初中满三年)、缴纳社会保险(小学满二年,初中满三年)及我区内企业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新居民子女父母可向居住地所在街道新居民事务所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区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和《区新居民积分制入读公办中小学申请表》。对新居民公交驾驶员子女入读公办小学、初中,可以免除《浙江省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保的年限要求。经区新居民事务局审核公示后,由区教文体局根据公办中小学新居民子女入学名额,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小学入读。
如安排在公办学校有困难的,凭《浙江省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直接到有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报名。